BHP在2021年2月26日发布关于船舶缆绳的新规定,自2021年7月1日AWST 0001时起,所有停靠该码头的船舶及其船员必须遵守下述强制性要求。将通过船舶审查程序、码头调查表和/或船上检查来核实船舶和船员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1、证书
船舶应在船上为所有正在使用或作为备件保存的缆绳和琵琶头配备有效和最新的证书。如果BHP提出要求,必须出示这些证书以供检查。
2、缆绳
从每个证书上注明的日期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除非船舶能向BHP满意地证明:每条缆绳的状况和质量都是可以接受的,并由独立的第三方根据ISO 2307标准对船舶的载重吨位(DWT)进行验证。如果船东希望将缆绳使用5年以上,不妨考虑购买足够长度的缆绳,以便在使用5年后进行测试。缆绳符合码头新型缆绳技术奖励条件。任何时候缆绳的长度不小于200米,缆绳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110mm。如果DWT>=120k,则保证所有缆绳的最小破断载荷应>75T。船上的缆绳必须在所有方面保持一致,即相同的材料类型和直径,并具有相同的最小破断载荷(MBL)。所有缆绳(包括备件)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结、无弯曲、无接头、无磨损/磨蚀损坏。每艘船应携带至少2条每种类型的备用缆绳。备用缆绳必须符合与使用中的缆绳相同的所有要求。不接受钢丝缆绳。
3、琵琶头规定
高模量聚乙烯(HMPE)等伸缩性(弹性)有限的缆绳,必须按照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建议,与琵琶头一起使用。船舶应确保与主缆绳连接的琵琶头符合OEM的要求。琵琶头的破断力必须是其连接的缆绳的125%至130%。琵琶头的长度至少11米,金属卸扣不接受。
4、刹车测试要求
缆车rendering limits要符合以下要求。Ø系泊绞车制造商,以及Ø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缆车刹车必须按照系泊制造商或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建议的测试频率,或每2.5年一次,以先到者为准,完成并通过制动性能测试。如果有新的缆绳上缆车绞盘,则必须进行刹车溜滑力测试brake render tests如果DWT>=120k.缆车刹车应该设置在船舶设计MBL >45T时的60%。缆车的额定拉力应在下列公差范围内。Ø>=15T,如果DWT 120-155k。Ø>=16T,如果DWT155-220k。
5、船员及船舶缆绳管理
参与带缆的船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且适用。应配备足够的船员,以确保每隔不超过30分钟就能监测到缆绳。船员应在转潮前2小时和转潮后2小时内(包括涨潮和落潮),每30分钟连续监测一次船舶的缆绳。缆绳应从绞盘上穿过,或在批准的情况下,从缆桩上穿过。不得将缆绳固定在十字缆桩或滚筒上。所有缆绳的整个长度范围内应至少每隔12个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所有记录应保存在船上,并应要求提供检查。自首次使用起,每隔2.5年应将缆绳端对端掉头一次,并应提供记录供BHP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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